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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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or:eWebEditor*/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MsoChpDefault{font-size:10.0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div.WordSection1{page:WordSection1;/*Generator:eWebEditor*/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p.MsoBodyTextIndent,li.MsoBodyTextIndent,div.MsoBodyTextIndent{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6.0pt;margin-left:21.0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p.MsoBodyTextFirstIndent2,li.MsoBodyTextFirstIndent2,div.MsoBodyTextFirstIndent2{margin-top:0cm;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6.0pt;margin-left:21.0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ext-indent:21.0pt;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serif";span.2Char{font-family:"TimesNewRoman","serif";.MsoChpDefault{font-size:10.0pt;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div.WordSection1{page:WordSection1;ol{margin-bottom:0cm;ul{margin-bottom:0cm;南淳家苑四期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淳家苑四期保障性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复[2020]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武进国家高新区武进西大道南侧、淹城南路东侧、新仪路西侧、龙颜路北侧地块内。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5023平方米,分两期建设,本次实施一期部分,其中一期新建7栋20层住宅、地下车库及配套工程等,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870平方米,其中普通地下面积约1843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6716平方米。同步实施市政配套、综合管线等相关基础设施。
2.1.1建设地点: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35023平方,总建筑面积约89649平方,其中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87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4144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8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987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结束。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设计(含拆板)、室内公共部位装饰、地下室(含人防、人防平战转换方案编制及人防标识等)、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综合管线及雨污水等)、智能化系统设计、市政道路、路灯、小区围墙、出入口、景观绿化设计、绿建等,不含海绵及基坑支护设计;③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
☑工程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②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③工
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④监理文件资料管理,⑤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⑥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⑦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
☑招标代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招标项目资料收集,②招标方案编制,③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控制价的编制,⑤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⑥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组织现场踏勘,⑦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相关评标工,⑧履行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⑨合同审核,⑩采购管理。
☑造价咨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设计概算的审核,②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③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④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⑤工程结算审核(含钢筋翻样),⑥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⑦合同管理咨询,⑧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⑨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项目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项目报批管理,②合同管理,③设计管理,④进度管理,⑤质量管理,⑥安全生产管理,⑦投资管理,⑧资源管理,⑨信息与知识管理,⑩收尾管理。
☑其他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如:规划咨询、投资咨询、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海绵城市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主要物理指标及基础设计参数;提供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地质剖面图、地质柱状图等相关图件;提供土工试成果表、原位测试成果表、水分析报告表及其它测试成果报告表;提供相关的指标统计表、地基承载力按现行规范提供特征值;提供抗浮设计水位及地下埋藏条件;提供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分析;提供图审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在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验槽、验收、评审等),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造价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通过2019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知识考核;
☑造价咨询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师(注册专业为土建);
☑项目管理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
☑其他管理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项目总负责人与工程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其他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详见附件五)
3.5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总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并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单项合同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中的3项,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管理中的2项。
(2)项目总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并担任负责人。
(3)项目总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监理项目的,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项目总负责人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的,并担任负责人。
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3.6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则为牵头方的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承接过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项合同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中的3项,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管理中的2项。
(2)自2015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承接过同一项目工程造价2亿元及以上全部竣工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咨询服务,多项合同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中的3项,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含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项目管理中的2项。
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3.7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详见附件二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资格条件至少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3.10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7日。
5.2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费用。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嘉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丁逸联系人:缪建彬
电话:电话:816625581358535754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0年12月3日
11、友情提醒
11.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1.2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3信息公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1.4投标人相关资料须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进行备案,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以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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