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浙江铁塔2021-2023年外市电高压工程采购项目(温州、金华、丽水)(招标编号:ZJZT-2021-1319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针对温州、金华、丽水等地市的外市电高压采购工程所需的设备、施工及相关服务,包含新建、存量改造、维护整治、转改直等。高压需求预估335站点(金华160站点,温州105站点,丽水70站点)。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不包含低压内容)。
1.1.2采购预算:含税3900万元(其中金华1700万,温州1650万,丽水550万),以标段预算*中标份额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1.1.3建设地点:浙江省
1.1.4计划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货到指定地点,货到后45日内完工,并同步投入使用。
1.1.5保修期:设备保修期:自终验之日起计取36个月;工程保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1.6合同期限(集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同时提供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当地电力部门质量标准。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
名称
| 含税预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家)
| 排名
| 份额
| 中标金额
(含税,万元)
| 服务区域
|
| 1
| 金华
| 1700
| 2
| 第一名
| 63%
| 1071
| 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武义县
|
| 第二名
| 37%
| 629
| 义乌市、东阳市、浦江县、磐安县
|
| 2
| 温州
| 1650
| 1
| 第一名
| 100%
| 1650
| 温州市
|
| 3
| 丽水
| 550
| 1
| 第一名
| 100%
| 550
| 丽水市
|
说明: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标优先顺序。同一投标人所投所有标段中填写的优先级必须一致,若不填写或不一致,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设备部分最高限价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保险:投标人须承诺在进场施工前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额度不得低于120万元/人)且保险在进场施工前生效。
★投标人应承诺满足项目建设所在地电力管理部门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为准。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备【基站或机房等电力高压施工工程】业绩。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生成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其他要求:
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内容页、金额页(单价可隐去)、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双方签章页);b.反映框架协议采购明细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单价可隐去)。
C、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每个标段须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a.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3)每个标段须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1)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
(2)各标段人员允许复用。
(3)各标段配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得与标段内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中国铁塔列为【浙江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17点3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联系人:章美玲,电话19157773587。
方式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章美玲,电话19157773587,邮箱zhangmeiling.gyl@chinaccs.cn。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支付宝/银行转账。
4.4电子标书费发票(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0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浙江铁塔5楼510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御临路33号
邮编:310000
联系人:阮益强
电话:0571-56009030
电子邮件:ruanyq@c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4
项目负责人:龙梅 马颖慧
电话:15858259414
电子邮件:longmei.gyl@chinaccs.cn
开户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3110830019310001212】(特别:账号随项目变化,本项目以此账号为准)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