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项目编号:21JWZB20210503
项目名称:太子河(含大辽河)营口市城区营口港上游东端至大兴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人行道及真石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9,008.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02,377.49元
采购需求:人行步道铺设及防浪墙真石漆喷涂。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供应商未进入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http://yx-ccgp.yingkou.net.cn,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注册的投标人毋须办理。(入库审核电话:0417-2972507马先生,技术咨询电话:17679125139 于先生)。
四、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