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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双峰县新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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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双峰县新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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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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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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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双峰县新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行审【2014】21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费约 7000万元,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单位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双峰县新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抽取招标。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内容包括项目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必须按项目单位提供的样板格式填写完整,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报价书必须密封,投标报价书和封套均必须显示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四、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承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已进入双峰县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4、本项目代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县名录库中登记的本单位备案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参与抽取的人员必须由我县名录库登记的业务联系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报价书参加,否则,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抽取。
5、不接受二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省、市、县(区)工程建设领域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中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和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参加;
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间代理过的一个100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不包含EPC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及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备注: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标项目,须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请提供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截图用于验证),日期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日期为准。】
五、投标时间、地点
1、请于2021年10月 26 日 15 点 00 分投标截止前在双峰县发改局3231会议室提交报价书,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举报作假,核查属实,将取消资格,根据签号顺序依次替补。
六、抽取方式按 娄政发〔201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抽取方式为: 一轮抽取法。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则重新发布公告并组织抽取。
七、因不可抗力、非项目单位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项目单位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项目单位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八、疫期特别要求
所有进入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超过37.3C,未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不能参加投标。
九、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丰街道
联系人:谭彪 联系电话:176730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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