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五届园博会周边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第五届园博会周边环境改造提升二期工程(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开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开发改核字〔2021〕7号(项目代码:2106-130205-89-05-19677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改造提升开越路(屈庄立交桥-王盼庄立交桥)及包括建华道、龙华道、北五道、唐古路等道路在内的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亮化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地面硬化、附属设施改造等,改造面积约340000平方米。
本标段(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开越路(国各庄桥--王盼庄桥)沿线绿化带景观提升,开越路(国各庄桥--王盼庄桥)重要节点区景观提升,开越路三角地节点雕塑及导向标牌,开越路跨石榴河桥两侧河道美化治理,开越路(屈庄桥--王盼庄桥)沿线亮化(含建筑物、桥梁、绿化带、路灯杆等),建华东道美化亮化绿化提升,龙华道美化亮化绿化提升,北五道至屈庄桥下开越路东侧原有各厂区出入口用绿化封闭,开越路中央隔离带景观提升等内容。
2.2建设地点
河北省第五届园博会周边范围,开越路(屈庄立交桥-王盼庄立交桥)及周边区域。
2.3计划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河北省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合同估算价:4126.4万元(其中建安费3983万元,设计费143.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含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全部配套设备及施工材料的采购。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采购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揽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园林绿化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业绩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注册建造师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均提供并符合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8)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9)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15 09:00 至
2021-06-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0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东湖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开平区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道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305楼1单元1814号 |
邮编: | 063021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佟彩丽 |
电话: | 0315-3810288 | 电话: | 1336339292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uanhengzhaobiao@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唐山冀东油田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3050162950800000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