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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联创智二期标准厂房2#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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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丰联创智二期标准厂房2#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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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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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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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一、盐城市大丰区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丰联创智二期标准厂房2#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检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检测单位。
二、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丰联创智二期标准厂房2#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大丰区
(3)项目编号:DFGC20210184
(4)项目造价:约37.28万元
(5)检测周期: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
(6)检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7)资金自筹
(8)招标控制价:检测费收费标准的5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1
丰联创智二期标准厂房2#生产车间建设工程检测项目
检测费收费标准的50%(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苏价服(2001)113号文及盐检协【2016】06号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资质证书核准内容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信誉要求:(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3月(含3月份)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投标人被相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8、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柒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16238。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9.3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9.4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特别提醒:1、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经评审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未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段:2021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9时00分整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9时00分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二楼西侧大厅(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北门进,右侧自动扶梯上)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327995188
联系地址:大丰区五一路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兰
联系电话:18912521267
联系地址:大丰区康平南路93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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