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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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学生餐厅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20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学生餐厅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314万元
最高限价:52.314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学生餐厅空调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确保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工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为落实《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如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相应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
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电子获取(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原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1年6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工人大厦7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工人大厦7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花山新村九区27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511-88807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1-81985395
邮箱:jscszbd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5951283671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2人以内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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