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邓高速公路新野服务区、南阳停车区、邓州停车区租赁承包经营招商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南邓高速公路新野服务区、南阳停车区、邓州停车区租赁承包经营招商;
2.项目编号:L4113011301000012;
二、澄清内容:
原系统招商文件下划线问题,现做如下澄清:
1、原系统招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第一信封申请函显示为:
1.申请函
致:(招商人名称)
(1)在研究了项目的招商文件后,我方愿意以第二信封报价函中的报价作为每年的固定租金;并承诺首年投入服务区设施设备装修改造金额万元,第六年度投入服务区设施设备装修改造金额万元,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期限的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
澄清为:
1.申请函
致:(招商人名称)
(1)在研究了项目的招商文件后,我方愿意以第二信封报价函中的报价作为每年的固定租金;并承诺首年投入服务区设施设备装修改造金额万元,第六年度投入服务区设施设备装修改造金额万元,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期限的承包经营和管理工作。
2、原系统招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第二信封报价函显示为:
一、报价函
致:(招商人名称)
经研究(项目名称)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 号至第 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承包经营项目等相关服务进行申请。
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年度固定租金,(新野服务区万元;邓州停车区万元,南阳停车区万元);其中:固定承包租金按照三区年度总营业额2350万元估算提取计算,不足2350万元估算按每年度固定承包租金用收取。承包商在三区超市、餐厅、客房等经营场所配备的收银系统应与南邓高速财务系统对接兼容,三区总营业额2350万元超出部分按照10%计提收取超出收益租金。并接受招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对本响应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同时,我方承诺:本响应价最终受“合同条款”和招商文件的约束和调整。
澄清为:
一、报价函
致:(招商人名称)
经研究(项目名称)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号至第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承包经营项目等相关服务进行申请。
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年度固定租金,(新野服务区万元;邓州停车区万元,南阳停车区万元);其中:固定承包租金按照三区年度总营业额2350万元估算提取计算,不足2350万元估算按每年度固定承包租金用收取。承包商在三区超市、餐厅、客房等经营场所配备的收银系统应与南邓高速财务系统对接兼容,三区总营业额2350万元超出部分按照10%计提收取超出收益租金。并接受招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对本响应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同时,我方承诺:本响应价最终受“合同条款”和招商文件的约束和调整。
3、原招商文件内容只添加了下划线便于响应人填写报价;其他内容不变,给各响应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本项目系统内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请响应人及时下载查看。
四、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南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双铺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2058988
代理机构(签章):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77-60558707 15136651105
监督机构: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7- 61606399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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