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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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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不通过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4)要求作废标处理
2
(主)广东腾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广东创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日晟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兴宁市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福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3-3299200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3-3332785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
招标人名称:兴宁市福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期:2021年11月13日附件: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去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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