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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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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财会中心消防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200.50元
最高限价:885,200.50元
采购需求:财会中心主楼及附属楼蓄电池柜、电动调节阀拆除及安装,主楼及附属楼送风控制箱安装,风道制作、安装,地沟砌筑、风井砌筑、原室内风道拆除垃圾外运及道路拆除、恢复,主楼一、二层配合装修更换感烟、感温、喷头等部分消防设施,部分生锈设备除锈、刷油,消防水系统调试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73775559@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415-2238755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1.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1.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0415-281561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电话:0415-2238755
邮箱地址:673775559@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15902586910666000000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话:0415-2238755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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