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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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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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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9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0-26 17:3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11-01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11-11 08:30:00
开标时间:
2021-11-11 08:30:00
正式公告
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
工程名称: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平泉市公安局
工程地点:平泉市平泉镇红山嘴村
建设内容:图纸所包含内容
建筑面积:约16292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59976421.62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联 系 人:郭克宝 联系方式:13832440837 1813147477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30
地 区:平泉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同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1. 招标条件
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批复平审批投资字【2017】11号、《平泉市拘留所新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批复平审批投资字【2017】12号、平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平泉市公安局看守所迁建、行政拘留所新建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总投资额申请的批复批准建设,平招核准【2020】030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平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泉市看守所迁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泉市平泉镇红山嘴村
2.3建设内容:图纸所包含内容。
2.4合同估算价:59976421.62元
2.5计划工期:548天(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以下资质:
3.2.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10月22日8时30分至 2021年10月26日 17时30 分登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4.1.1 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为*.HBZF格式,用于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平台投标系统进行投标。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注册及CA办理相关事宜请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投标人可到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 A 座 1406 室办理河北 CA 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联系方式:4007073355。
4.2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17时30分前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更正通知等上传至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更正等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7时30分。
(3)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
6.1.1电子版投标文件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打开“E 招冀成”官网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查看)。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平泉市公安局
联系人:贾宝昕
电话:13603347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克宝
电 话:13832440837 、18131474775
服务举报单位:平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314-6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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