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埭镇新埭中学围墙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埭镇新埭中学附近。
2.2工程规模为:新埭中学破损围墙修复,围墙墙面喷砂约200平方米,花坛修复,围墙栏杆更换等等。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埭镇新埭中学围墙修缮工程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2本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8.8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408672143@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1月26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11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15068349858(邮递的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及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快递件必须送至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建议采用顺丰快递),且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代理公司将所有投标文件统一送至新埭分中心封存。
5.2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招标人将委托工作人员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全过程录音录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埭镇成校2楼4号教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发布。
7.特别说明7.1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
票据随投标文件同步邮寄,但应单独装袋(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未按时缴纳、未按时送达的均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基建户
开户行: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新埭支行
帐号:201000084861499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新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新埭镇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邮编:314202邮编:314200
联系人:岳先生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3-85557161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传真:0573-85272555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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