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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竞争性磋商吉首市民族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尚未下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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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竞争性磋商吉首市民族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尚未下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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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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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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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21-21073
2.委托代理编号:HNLH-2021-056
3.项目名称:吉首市民族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11925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
技术
合同条款
吉首市民族中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4.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1年 11月 12日~2021年11 月 18日 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湖南湘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 附件→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供应商/供应商/竟买方登录→点击用户名登录或证书 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 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磋商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备注:以上 2种途径均可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必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响应报价)。
2.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1月 24日上午 8:30-9:0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响应文件送给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4.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24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11月 24上午 9: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1递送响应文件前,响应磋商者须按下列规定交付磋商保证金。
1.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RMB¥:15000.00 元)。
1.3缴纳时间:2021年 11月 24日 9:0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回单为准。
1.4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供应商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磋商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磋商者获取的本项目保证金开户行
账 号:磋商者获取的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磋商者登录湘西公共资源网查阅本项目磋商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
1.5对项目本次磋商出现废标情况的,保证金退还至磋商者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磋商采购时,磋商者需按规定重新下载《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保证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1.1名 称:吉首市卫生健康局
1.2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B栋3楼
1.3联 系 人:丁东
1.4联系方式:17742615015
2.1名 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地 址:吉首市环城路50号
2.3联 系 人:朱文强
2.3联系方式:177759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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