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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服务供应商征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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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服务供应商征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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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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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正文{本项目2021-10-2917:47:29
项目征集信息表
项目征集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服务供应商征集
征集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日16:00
公告说明:
为确保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拟采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服务,现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
采购需求描述:
一、基本采购需求:
1.服务需求:
(1)为总中心北京单体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予以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书,确保税额准确、完整。
(2)协助总中心完成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2.交付成果:按年度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中文)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时间要求:2022年2月20日前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初稿(含报告版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2年4月底前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终稿)。以后年度的时间要求另行商定。
二、合格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ê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被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
3.ê熟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熟悉税法相关政策规定,近三年曾承接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或中央部委的直属企事业的税务鉴证服务项目。
4.ê具备较丰富的服务经验,专业人员配备充足;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参与过上述项目,并担任主要角色。
5.ê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税务鉴证工作任务,在税务鉴证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关鉴证风险的能力。
6.ê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ê能够保守总中心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8.ê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提供):
1.ê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已经是三证合一,则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ê有效资质证件。
3.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4.ê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
5.服务团队介绍。
6.ê近3年成功服务案例证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或中央部委的直属企事业的税务鉴证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个)。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的电子版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需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本格式。(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cgb@cncc.cn)。
3.提供电子版Excel格式的“供应商管理台账表”,详见附件。
4.电子邮件【标题】需要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内容】需要注明本次报名的项目名称。
5.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6.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6:00。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磊010-68401874。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联系人
韩宇冰
联系电话:
010-68401839
需求部门经办人:张伟婕电话:010-684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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