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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项目业主为营口市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2资金政府一般债劵
2.3项目估算价:人民币10630.57万元(第三标段:1750万元;第四标段:1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191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建设地点:碧流河流域蒋屯段、贵子沟河和太平庄河。
2.6建设规模及内容: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位于碧流河干流及其支流贵子沟河和太平庄河。
第三标段:碧流河蒋屯段截浅坝工程、贵子沟河护岸工程、截浅坝工程、靠山屯跨河桥、深潭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四标段:太平庄河塔寺桥到罗汗沟段护岸工程、漫水桥、深潭、截浅坝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分为 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5凡被“全国水利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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