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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出口加工区经7北路交通信号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57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住建局,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厝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70.45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新建福清出口加工区经7北路交通信号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2个路口(纬21路、纬8路)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3个路口(纬39路、文体公园南侧规划路、纬36路管道预埋),1 个路口(新江公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调整等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暂估价154.65 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360920元;
2.5.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15时3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江阴镇福州江阴应急化工救援中心,邮编:350309;
电话:18760202262,联系人:游志榕
监督单位:福清市住建局
地址:福州市福清市融城元洪路建设局大楼,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22032,联系人:候孝和
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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