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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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施工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1〕43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除中央资金补助外,省级资金按核定投资的30%予以补助,其余由市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包括环湖大堤达标加固工程,长兴平原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湖滨生态修复工程。环湖大堤达标加固长度12.61公里,其中湖州段长3.47公里,长兴县段长9.14公里。湖州段重建入湖河口的大钱港节制闸,长兴段新建13座入湖口门控制建筑物。新建夹浦港口跨河桥梁1座。长兴平原入湖河道整治16.6公里,其中双港太湖口段清淤0.46公里。新(改)建常丰涧、夹浦港、沉渎港等沿线口门建筑物123座,重建桥梁17座。湖滨生态修复带长约22公里,面积约0.6平方公里,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232240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2.1项目规模:(1):①环湖大堤加固工程:父子岭至夹浦5.74km堤段(设计洪水标准100年一遇,其中父子岭至香山段堤防等级3级,香山至夹浦段堤防等级2级);大堤沿线新建12座口门建筑物【斯圻港闸站(1孔×8m)、排埠港闸站(1孔×4m)、响水涧闸站(1孔×4m)、迭楼港闸站(1孔×8m)、金村港闸站(1孔×4m)、观音港闸站(1孔×6m,2级建筑物)、上周港闸站(1孔×6m,2级建筑物)、长大港闸站(1孔×6m,2级建筑物)、文家浜闸站(1孔×2.5m,2级建筑物)、双港闸站(1孔×6m,2级建筑物)、鸡笼港闸站(1孔×6m,2级建筑物)、蔡浦港闸站(1孔×12m,流量30m3/s,2级建筑物)】;桥梁工程2座【夹浦港桥(桥长500m,桥宽8m)和香山桥(桥长675m,桥宽8m)】;②常丰涧整治河道长1.94km(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堤防等级4级),新建泵站2座【(新沟滩泵站、唐杨村泵站)】。
(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浙水建【2014】1号)规定,设计流量≥20m³/s软基泵站相应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的安装可选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蔡浦港闸站设计流量均为30m³/s。根据本工程地质报告,蔡浦港闸站、火烧潘闸站均分布在软基上。故本标段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2.2招标范围:
施工2标:主要包括环湖大堤加固工程:(1)父子岭至夹浦5.74km堤段,沿线新建12座口门建筑物及相应(除蔡浦港闸站外)的机电设备(采购)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桥梁工程2座;(2)常丰涧整治河道长1.94km,新建泵站2座及相应的机电设备(采购)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270000万元,计划工期10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3、投标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类似业绩指: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且堤防级别2级及以上(或防洪(潮)标准50年一遇)堤防工程(或河道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合同金额不允许叠加,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牵头人委派。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水利部分、桥梁部分)
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项目负责人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施工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的单个合同中标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堤防级别4级及以上(或防洪(潮)标准20年一遇)堤防工程(或河道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合同金额不允许叠加,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4、拟派项目组水利部分主要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3)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5)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5、拟派项目组桥梁部分主要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成员委派】:
(1)桥梁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证书。
(2)桥梁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道桥、道桥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当地水利局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及拟派项目组水利部分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先行段(夹浦段)施工标中标单位的项目班子(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长兴县段)施工招标共有2个标段:施工2标、施工3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施工2标、施工3标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先前已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在后续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施工2标→施工3标。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会议;(3)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不见面开标指引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5.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补充文件下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振力大厦10楼
邮编: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2-6225309
传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邮编:310002
联系人:俞工、赵工、王工
电话:0571-86827385、86827121、86827361
传真:
电子信箱:zjty1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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