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丹县第三幼儿园幼教综合楼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1-C2-210020-SSJ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丹县第三幼儿园幼教综合楼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三、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2(2)中:
商务标评分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
投标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6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有效供应商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60分
某有效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现更正为:商务标评分标准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报价×(1-5%)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6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有效供应商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60分
某有效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2)因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21年2月25日上午10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2月18日
其他补充事宜:更正理由:采购文件有误,采购文件涉及处均作修改。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南丹县教育局
地址:南丹县民生街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778-7232017
2、采购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778-2775338
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4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78-2775338
采购人:南丹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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