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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城区环卫市场化及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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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城区环卫市场化及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变更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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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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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21-48
2.采购项目名称:新县城区环卫市场化及垃圾分类运营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环卫市场化包含对新县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包含无物业小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内河,环卫食堂,环卫爱心公寓的环卫保洁,具体内容包含: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公厕管理、内河保洁、冬季除雪、城市家具保洁、环卫设施管养、生活垃圾收运、中转站管理、爱心食堂及爱心公寓运营、园林卫生保洁、道路雨水篦子通畅、重大活动安排的应急保障等工作;垃圾分类包含对:潢河路、将军路、南畈路(中畈)、北畈路、朝阳路、解放路、首府路、向阳路、叶林大道、京九路、建设路、东明路等道路两侧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设备和服务采购;具体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细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本次澄清招标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1标段中第17页的第二大段落中第3小段落“中标人须在第三方评估后将招标人现拥有所有的所有环卫作业车辆”更正为“中标人须在第三方评估后将招标人现拥有下附表中的所有环卫作业车辆”
(2)原招标文件第2标段第16页中“新县城区小潢河以西片区”,现更正为“新县城区小潢河以东及浒湾片区”
(3)原招标文件第2标段中第六章中“详细评审标准”的见下附表: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价格部分:10分;
技术部分:45分;
综合部分:45分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
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
评审标准
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投标报价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若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注:1.本次招标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财库 ﹝2020 ﹞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有关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投标(若接受)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投标报价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若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3(2)
技术
部分
45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0-10分)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现有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2021年近6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交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分:
1、具有工商管理或行政管理或环境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得20%(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或以上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0%(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0%(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为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如发明人为多人时,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发明人中排列第一的才得分),得20%(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
5、具有政府行政机关委托的“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督导”项目管理经验的,得20%【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采购人)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5项得分累计,最高100%。
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管理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0-20分)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现有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2021年近6个月为项目团队成员缴交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该人员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分:
1、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每人得10%,最高得20%(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0%,最高得20%(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环境类高级职称证书,每人得20%,最高得20%(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20%,最高得20%(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具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每人得10%,最高得20%(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以上5项得分累计,最高100%。同一人符合多种类别证书的可累计得分(第2、3项,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0-10分)
根据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进行比较:1、项目实施方案;2、对项目管理制度及措施;3、应急保障预案。
优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合理性不足;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或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的得100%,评价为良的得80%,评价为中的得60%,评价为差的得0%。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0-3分)
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是否清晰明确;是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相关的思路、措施与建议是否合理、有针对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清晰明确,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措施与建议合理且有针对性的得100%;
2.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比较清晰明确,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措施与建议较为合理且较有针对性的得80%;
3.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基本清晰明确,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措施与建议基本合理且基本具针对性的得60%;
4.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不清晰明确,未提出有效应对措施或措施建议不合理且不具针对性的,或未提供方案的,均不得分。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0-2分)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时间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①投标人提供的时间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的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很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100%;②投标人提供的时间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的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80%;③投标人提供的时间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的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较好的满足项目需求,得60%;投标人未提供或方案可行性差,不得分。
2.2.3(3)
综合
部分
45分
类似项目
业绩
(0-8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行政机关委托的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督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8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生活垃圾分类能力认证证书
(0-5分)
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现行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GB/T 19095-2019)生活垃圾分类能力认证证书(十星级),证书认证范围(覆盖范围)同时包含但不限于:(1)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分类、处置,(2)餐厨垃圾收运、处置,(3)督导员服务,(4)垃圾分类活动推广策划,(5)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策划得100%;缺少上述1项或多项认证范围的,本项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管理及相关体系情况(0-7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每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15%。本项最高得100%,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安全生产
情况
(0-6分)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发证日期为准),具有县(区)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得30%;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得县(区)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的,每个得30%,最高30%。
3、本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证书上聘用单位须体现投标人名称)的得40%,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上3项得分累计,最高10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企业荣誉
(0-3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所服务的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督导项目获得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媒体报道表扬的,得100%。
提供该垃圾分类或垃圾分类督导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媒体报道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获奖情况
(0-5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1、投标人获得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颁发的“先进环卫企业”或“优秀环卫企业”或“环卫行业”先进单位荣誉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5%,最高得60%;
2、投标人所属员工副省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颁发的“优秀环卫工人”荣誉,每人得20%,最高20%;
3、投标人所属员工获得副省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颁发的环卫技能竞赛奖项,每人得20%,最高20%;(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
以上3项得分累计,最高100%。第1项提供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第2、3项提供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扫描件,及投标人2021年近6个月为该员工缴交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应急抢险经验(0-3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备重大灾害应急抢险经验的,得100%,否则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三防”指挥部(副省级城市的区级“三防”指挥部按地市级计算)盖章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上须写明具体灾害事件名称,未提供或未注明具体灾害事件名称或提供资料难以判断的不得分。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0-5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智能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5%,最高得50%(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且软件著作权人为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5%,最高得50%(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且专利权人为投标人)。
以上2项得分累计,最高100%。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投标文件综合评价
(0-3分)
1、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内容齐全性和前后一致性、表述准确性、条理清晰性等。
2、投标文件材料组织简约程度、文字篇幅简练程度等。
本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投标人投标文件比较分析评定得分。
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现更正为如下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价格部分:10分;
技术部分:55分;
综合部分:35分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投标
报价
10分
投标报价
评审标准
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投标报价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若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注:1.本次招标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财库 ﹝2020 ﹞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有关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投标(若接受)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2.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其报价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投标报价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若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投标人低于成本价投标及恶意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5
技术
部分
55分
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0-8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清扫保洁服务方案的内容完整性、编制水平和合理性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完整、编制水平高、合理得6<得分≤8;
内容较完整、编制水平较高、较合理得3<得分≤6;
内容不完整、编制水平一般、合理性一般得1<得分≤3;缺项不得分。
清扫保洁人员管理方案及措施
(0-8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清扫保洁人员管理方案合理性、优越性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最高得6<得分≤8;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较高得3<得分≤6;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一般得1<得分≤3;
缺项不得分。
清扫保洁内部考核方案
(0-6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内部考核方案的合理性、优越性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最高得5<得分≤6;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较高得3<得分≤5;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一般得1<得分≤2;
缺项不得分。
重大活动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0-10分)
制定针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要节日、特殊天气、交通事故、撒漏事故等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最高得8<得分≤10;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较高得4<得分≤8;
内容合理性、优越性一般得0<得分≤4;
缺项不得分。
安全、文明作业及措施
(0-6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及措施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最高得4<得分≤6;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较高得2<得分≤4;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0<得分≤2;
缺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0-7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质量保证方法及措施比较后酌情计分: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最高得4<得分≤7;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较高得2<得分≤4;
内容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0<得分≤2;
缺项不得分。
服务承诺(0-10分)
服务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项目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评标委员会酌情给分:
依法依规,承诺合理,详实可行得:7<得分≤10;
依法依规,承诺较合理,基本详实可行得:4<得分≤7;
依法依规,承诺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得分≤4;
缺项不得分。
2.2.6
综合
部分
35分
自有
车辆
(0-5分)
投标单位同时提供总重量8吨及以上压缩垃圾车15辆、总重量10吨及以上绿化喷洒车2辆、总重量10吨及以上自卸货车1辆、总重量30吨及以上自卸货车1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发票(车辆登记证名称及发票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单位名称一致),以上缺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业绩
(0-4分)
投标单位具有类似清扫保洁业绩合同,每有1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合同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企业荣誉、
证书
(0-22分)
1.投标单位具有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的得 4分;
2.投标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4分;
3.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得4分;
4.投标单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2分;
5、投标单位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甲级)资质得 4分,否则不得分。
6、投标单位具有市政环境道路清扫服务(甲级)资质得 4分,否则不得分。
注:序号5、序号6相关的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和平台查询截图并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综合评价
(0-4分)
1、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内容齐全性和前后一致性、表述准确性、条理清晰性等。
2、投标文件材料组织简约程度、文字篇幅简练程度等。
本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投标人投标文件比较分析评定得分。
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
(4)原招标文件第3标段第16页第二大段落中第3行中“其中垃圾分类运营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不高于20(户/月)”现更正为“其中垃圾分类运营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不高于18元(户/月)”
(5)原招标文件第4标段第16页第二大段落中第3行中“其中垃圾分类运营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不高于20(户/月)”现更正为“其中垃圾分类运营费用设置最高限价不高于18元(户/月)”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4日
(1)其他招标文件中内容不变;
(2)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由供应商直接下载,不在另行通知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县东明路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6-2793685
2.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329831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76-2793685
4.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2980510
监督部门:新县城市管理局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6-29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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