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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重庆市集装箱融资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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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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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融资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渝新欧(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集装箱融资租赁项目(第二次)实施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集装箱融资租赁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2.1项目地点:重庆市。
2.2招标内容:
(1)融资租赁方式:直租。
(2)资金用途:暂定采购价值10100万元集装箱。
(3)融资租赁期限:5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且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且还应具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不含港澳台)交通物流领域或运输装载设备的租赁业绩;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超过20日内完成对本项目的放款,并提供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起,在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cqzbcg.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补遗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cqzbcg.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汇流路1号22层
联系人:石东
联系电话:023-67623890/181831260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五简路重庆咨询大厦A座808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107374/1592264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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