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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高铁站房立面泛光亮化及多功能用房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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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兴山县高铁站房立面泛光亮化及多功能用房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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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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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高铁站房立面泛光亮化及多功能用房工程已由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兴铁指字【202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铁路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高铁站房。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兴山县高铁站房立面泛光亮化和高铁站多功能用房装饰装修两部分。
①兴山县高铁站房立面泛光亮化:其中定制配电箱1台、24W/套/DC24V/3000K/1000MMLED洗墙灯52套、12W/套/DC24V/3000K/500MMLED洗墙灯1230套、8W/DC24V/3000K/300mmLED洗墙灯30套、36W/套/DC24V/3000K/700MMLED洗墙灯137套、72W/套/AC220V/3000kLED投光灯66套、12W/套/DC24V/3000KLED线条灯45套、6W/套/DC24V/3000KLED线条灯15套、防雨开关电源63台;电力电缆ZR-YJV-5*16约80米、电力电缆ZR-YJV-3*6约6500米、电力电缆ZR-YJV-3*4约1570米、电力电缆ZR-YJV-3*2.5约1750米、护套线ZR-RVV-2*4约2575米、PVC-25配管约3320米、40mm*30mm金属线槽约3900米。
②高铁站多功能用房装饰装修:局部砌体墙拆除,室内新建轻钢龙骨隔墙约106.43㎡,地面铺地毯地面约72.5㎡,墙面贴墙布约35.14㎡、墙面做装饰板约38.48㎡,石材门套和木窗套,天棚造型轻钢龙骨吊顶约72.95㎡,室内布置金属格栅屏风、装饰画、盆栽、沙发、边几,卫生间及服务间地面防滑地砖约14.29㎡、墙砖墙面约60.56㎡、轻钢龙骨吊顶约13.62㎡,大理石台面洗手盆,室内水、电、消防管线铺设。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19892.16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项目负责人要求:
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工程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投标人的总承包建筑工程诚信专项总分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2日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在2021年12月2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8、本工程采用房建市政施工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2021年11月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
本次招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铁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
联系人:陈波
电话:13997749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联系人:黄延芝
电话:15090955850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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