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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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创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睢宁县润田水务有限公司拟建设的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创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睢行审投资核[2021]2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是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城街道三张社区。
(2)工程规模:睢宁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扩建规模为4万吨/天,铺设配套管网长度约5公里(全部为地埋式),总投资估算金额:23860.9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和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等),初步设计审查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技术资料)。
4、本工程招标为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账户号:496271176894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0、招标人地址:睢宁县宁江工业园区红杉树路7号
联系人:王 森电话:15190751818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广电传媒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陈玉淋 电话:0516-88116006
12、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津博电话:13505223695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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