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并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单位的工程业绩”中查询;(业绩时限以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社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以及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2910:00:00至 2021-04-0218: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1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灵寿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二楼
邮编: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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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联系人:
郝敏
联系人:
陈善胜
电话:
13803212235
电话:
1393385058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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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85019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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