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524202100081001001 |
标段名称: |
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1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2-0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建水县)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460.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的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及采购阶段: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水县城主城区及南庄镇、西庄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施工、设计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具备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其中一种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要求施工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拟派往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2.3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注册在本单位,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
业绩要求: |
3、企业业绩要求 3.1.施工企业业绩:2018年1月至今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2.设计企业业绩: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一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 |
其他: |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 5.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5.2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6.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施工、设计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2-0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