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22
详细内容: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的委托,为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2、招标单位

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3、建设地点

卧龙湖东北角以及康平湾一号池

4、工程规模

该项目包括四项工程:1、消浪防沙试点示范工程;2、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水质改善试点示范工程;3、康平湾生态岛营建试点示范工程;4、康平湾底泥消解试点示范工程。

5、总投资

2074.36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施工施工

8、招标内容

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计划工期

2021-11-22--2022-06-30

11、质量标准

合格

12、合同估算价

总:1707.98万元 卧龙湖湖区生态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施工: 1707.98万元

13、投标保证金

3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1、凡被“全国水利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2、请各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自行在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时间

确认投标开始时间

2021-10-21 08:30:00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2021-10-26 16:30:00

2、获取文件要求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10-21 08:3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0-26 16:30: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网上下载

5、招标文件售价

0元

6、公告发布媒体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11-12 14:00:00

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

邮编

110500

联系人

王国鑫

电话

8734606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交通招标网机电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