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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五峰乡移民点至安城沟村老集镇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对“郧阳区五峰乡移民点至安城沟村老集镇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1、第一章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③;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类似项目”;
3、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三年,以中标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人居环境整治业绩(不包括垃圾站或填埋场工程、堤坝等水环境治理工程),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上述证明资料提供不全或查询不到项目业绩信息的为无效业绩)
现统一更正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五年,以中标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人居环境整治业绩(不包括垃圾站或填埋场工程、堤坝等水环境治理工程),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竣工验收备案截图。上述证明资料提供不全或查询不到项目业绩信息的为无效业绩)。”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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