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项目(一)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项目(一)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2
详细内容:
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单一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单一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YZB2021120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项目(一)

3、采购预算金额:¥43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1

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课程项目(一)

一项

¥430,000.00元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 月 27 日至2021年 11 月 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11 月 4 日下午14:30~15:00;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11 月 4 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43号

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9-2288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9-22888113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交通招标网机电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力安装工程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