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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某部礼堂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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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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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1-XCCZ-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礼堂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1-XCCZ-1006
三、项目需求及概况:
科目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备注
灯光
1
光束灯330
台
8
详见招标文件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2
LED-240防水灯
台
4
3
LED面光
台
16
4
图案灯
台
2
5
追光灯
台
2
6
慢烟机
台
2
7
放大器
台
3
8
灯光控台
套
1
9
电源箱
台
1
10
电源主线
米
50
11
8芯电源线
米
400
12
信号线
米
500
13
系统所需配件
批
1
14
运输及安装
显示屏
15
单色屏
平方
12.8
16
室内P3全彩显示屏
套
1
音响
17
双10寸全频线阵列扬声器
只
8
18
线阵列超重低音扬声器
只
4
19
有源同轴音箱
只
4
20
数字调音台
台
1
21
真分集无线手持话筒
台
2
22
数字专用功放
台
3
23
音频专用处理器
台
1
24
线材及系统信号插件
批
1
25
运费及安装等辅助
1.预采购以上清单内容,为满足会议、晚会、电影放映等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56.35万元,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以及后期软件升级等。
四、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本企业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承诺函(格式可以自拟,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2021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纳税的证明材料或本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或承诺函(格式可以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承诺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供应商承诺如果中标后,与项目有关的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在任务实施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按保密协议执行等,并无条件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保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采购人或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等;具备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采购供货能力,并无条件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没有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www.ccgp.gov.cn)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建议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或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六)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需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承诺书包含以上内容且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4日(8:0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领取,如投标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采用邮寄方式,需要将上述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审核通过后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寄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和回复,将不能有效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中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投标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三)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应承担邮寄费用及邮寄时间的相关风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陈老师、罗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15111664711、18672693719、176608447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芙蓉商务中心1号楼21层2117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4-2219766 /13069532007
邮箱:xiaofeng20051115@126.com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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