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2
各投标人:
“安庆市石门湖航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编号:CG-AQ-2021-167 AQZB-2021-0167)”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回复:
1.问:招标文件P75“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因工程量清单文件未给出价格填报列,投标人能否根据贵司提供的控制价文件格式填报价格。
答:可以。
2.问:招标文件P20“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计算方式是否和招标代理费一样,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答:否。
3.问:招标文件P88要求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均为本单位自有,但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提到“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挖泥船舶证书或者挖泥船租赁协议”,意为设备可租赁,请问招标文件P88页中的要求可否改为“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为本单位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中标后提供?
答:可以。
4.问:本项目为疏浚工程,招标文件P34专用合同明确了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但P72投标函附录第一条约定“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两者矛盾,请问可否将P72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改为“无”?
答:投标函附录中第1条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调整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且此项不做评审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3.5条付款方式调整为“按月已完成形象进度(其质量须经报验合格)额的60%支付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已完成价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实际决算额后付至审定额总价的97%,其余3%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须按审定金额出具发票。”
5.问:招标文件P88“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P86要求提供专职安全员资历表,但本招标文件在人员方面只对项目经理提出了资格要求,并未对其他人员有资格要求,请问本项目在投标阶段是否可只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信息,其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待中标后提供?
答: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中标人在开工前组建符合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定。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沿江西路1号
联系人:程新华
联系方式:0556-5036065
2.集中采购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联系人:慈烨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传真:0556-5991163
2021年6月3日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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