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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鹰潭市余江区2021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4.3条“2020年10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1年(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一栏截图,彩打网页版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通过其它官方网站查询到中标单位于2020年10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1年(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对重(特)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现修改为:“2020年10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1年(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一栏截图,彩打网页版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通过其它官方网站查询到中标单位于2020年10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1年(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对重(特)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特此说明!
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1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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