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股份公司勾储酒库技改工程项目、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一期)安装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7】JXQB-0209号、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9】JXQB-0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7】JXQB-0209号、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9】JXQB-0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五粮液红坝园区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800余亩,将建设14栋(1~14#)室内勾储酒库、2栋(1~2#)室内待包酒库、2栋包装材料库(1~2#)、2栋包装车间(1、4#)以及9栋立体仓库(1~9#),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 其中,14栋勾储酒库共配置1000立方米(有效容积,下同)不锈钢酒罐123个,550立方米不锈钢酒罐235个,550立方米不锈钢工艺酒罐28个,235立方米不锈钢酒罐174个,145立方米不锈钢酒罐28个,勾调存储酒能力312600立方米。 待包酒库共配置1000立方米不锈钢酒罐6个,550立方米不锈钢酒罐40个,550立方米不锈钢杂酒罐8个,235立方米不锈钢酒罐48个,145立方米不锈钢酒罐28个,总存储酒能力47740立方米。 2栋包装车间单幢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一期为5条自动化包装生产线。 2栋包装材料库单幢建筑面积约14335平方米,包材库采用仓储管理系统/仓库控制系统(WMS/WCS)+全自动化立体库的智能仓储、配送系统。 9栋成品立体库组与北侧4个包装车间对应连接,成品库单幢建筑面积约14652.4平方米。本工程新增库容约3万吨左右,日均出货能力15万箱,最大日出货能力37.5万箱。成品库采用仓储管理系统/仓库控制系统(WMS/WCS)+全自动化立体库的智能仓储、配送系统。 2.3招标范围:完成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勾储酒库、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的工艺设备监造、安装调试监理及其技术支持。完成本项目的罐体制造、工艺管道、成套设备集成等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4计划工期:590天+缺陷责任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设备安装或机电安装工程(工业建筑)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机电安装 )执业证书,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设备安装或机电安装工程(工业建筑)总监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4 10:00 至 2021-11-10 10: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5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