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建筑设计主持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最终落款时间为准)设计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单个合同建安费4.6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 注: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居住建筑及商住楼。 5、投标人为外埠来赣设计单位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均应进行备案。 6、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7、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