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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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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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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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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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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122.12/dfslhy/HuiYuanInfoMis2_DFSL/Pages/SSO/login.aspx)。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区
(3)项目编号:DF20211104213
(4)工程规模:约99.52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财政资金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分1个标段,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施工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估算额
1
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
大中街道晋北村晋北中心河边坡木桩驳岸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约99.52万元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1)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等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保证彩色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完整(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投标的,扫描二维码必须能正确读取有关数据且与系统查询一致(疫情防控期间、资质换证就位期间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3月(含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各投标人对本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如发现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不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九、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小写:19000 元)、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具体缴纳方式为:
2.1 转账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委托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证金的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16425 )。
2.2 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2.3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开标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特别提醒:1、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只要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之一表彰的,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由投标企业缴纳的相关保证金。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经评审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未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1 月19 日10 时00分。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大中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5189282851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康平南路93号
联系人:王兰
联系电话:1891252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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