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440511-2021-01696
二、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三、招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200000.00 元。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承检采购人在汕头市金平区辖区内组织开展的国家、省、市三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应急检验、专项抽检、重大活动保障监测等工作;
2.最高限价:人民币 2200000.00 元;
3.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5.招标人的具体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1 年 1 月1 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 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包含食品)的检验检测能力;
5、已登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有授权委托,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2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鑫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十、开标时间:2021 年12月6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眼路 18 号汕头市工商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230891
招标机构:广东鑫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901房之A904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4-87123906
发布人:广东鑫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