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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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项目涉及商丘市、开封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信阳市、新蔡县、固始县等7市27县,主要包括沿淮、洪汝河、沙颍河和惠济河4片洼地。
2017年,我省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审批要件及可研报告编制,因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投资政策调整,本类项目国家和省暂缓审批,到目前为止,本项目的前置要件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意见均已过期。
2020年7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部署当年及后续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我省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列入了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计划2022年开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2020年9月重启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土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材料清单及文本格式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19】23号)要求,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土地预审意见两项报告合并,一并审批。
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政策性强,2016年后机构改革、政策变动、数据库更新以及项目用地红线发生变化,确认需重新提出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与2016年既有成果相比,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工作需重新开展涉及区县资料、数据库收集工作,按照2020年最新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补划工作,按照最新政策要求的工作流程进行推进。
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计【2021】5号文批复对本项目招标,重新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河南省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筹建处,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涉及信阳、驻马店、周口、漯河、许昌、商丘、开封 7个省辖市和固始、新蔡2个省直管县共25个县区。工程建设任务为疏浚河道、干沟,新建、加固堤防,新建、重建、扩建、加固排涝泵站,新建、重建沟口涵闸,重建、加固跨河桥梁等建筑物,提高治理区防洪排涝标准,完善区域防洪排涝体系。洼地治理工程共涉及干支流河道130条,工程总投资约39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编制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专项报告。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5天提交成果文件,55天内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河南省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证明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hnsggzy/)”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购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资格预审文件以系统中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0元。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2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七、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筹建处
地 址:漯河市中山路10号
邮 编:462300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395-3332004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6层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1-85962969
手 机:13253598969
水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371-65571218(传真)/0371—65571205
邮箱:sltzbb@hnsl.gov.cn
邮编:450003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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