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移动四川乐山生产调度用房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四川乐山生产调度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01-511199-04-01-746236】FGQB-00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1-511199-04-01-746236】FGQB-000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茶山路南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13310平方米,包含生产调度楼建筑面积约9291平方米、通信机房楼约401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包含维修改造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作为项目经理具有一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类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包含维修改造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拟任项目经理须为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经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时间为准,原件备查(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10日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信息路1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833-255001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巷36号1幢14层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669708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1月0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