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路发﹝202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公路局下达的小修保养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省公路局普通国省道区域化养护试点(安顺区域)
2.2建设地点:安顺市
2.3建设规模:含安顺公路管理局管养的纳入本次试点的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路段361.04公里。
2.4服务周期:2+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内为正常服务周期,两年期满后由业主根据实施效果考核评估确定是否顺延合同,顺延合同的,增加1年服务周期。
2.5招标范围:含安顺公路管理局管养的纳入本次试点的日常养护(含小修)招标路段361.04公里(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防性养护)、隧道(含预防性养护)、涵洞、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绿化、应急养护等内容)。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3财务要求:无
3.1.4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引用交通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若无则按综合企业信用等级引用);(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5)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6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6 月17日00 时00 分至2021年6 月22 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282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公路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3708530940;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4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
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 编:561000
邮
编:550003
联 系 人:谢晓露
联 系 人:王龙
电 话:13708530940
电
话:13628504857
传
真:010-64997367
2021年6月1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引用交通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时,优先引用养护企业信用等级,若无则按综合企业信用等级引用);(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5)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
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有关工作的说明》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及标准 |
2.1.1
2.1.3
| 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服务周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提交,保证金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承包人养护实施方案中承诺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服务周期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1)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承包人养护实施方案:35分; (2)项目管理机构:30 分; (3)投标报价:15分; (4)其他因素:20分 其中: 1)业绩:15 分 2)履约信誉:3 分 3)劳动力使用承诺:2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分为两部分:日常养护服务费评标基准价和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基准价两块,应按以下方法和原则分别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1)日常养护服务费评标价=投标函中填报的日常养护投标报价 2)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价=投标函中填报的日常养护(小修)投标费率;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日常养护服务费评标基准价: 除投标人填报的日常养护报价无法读出或日常养护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之外,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日常养护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日常养护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日常养护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日常养护(小修)评标基准价: 除投标人填报的日常养护(小修)投标费率无法读出或日常养护(小修)投标费率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之外,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日常养护服务费偏差率=100%
×(日常养护服务费评标价−日常养护评标基准价)/日常养护评标基准价 (2)日常养护(小修)偏差率=100%
×(日常养护(小修)服务费评标价−日常养护(小修)评标基准价)/日常养护(小修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承包人养护实施方案评分标准(35分) | 日常养护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17分) | 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得10.2~17分,缺项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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