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1160120210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型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月18日18:5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点第●17条、●18条中“提供生产厂家设备图片和设备购置发票作为佐证资料”更正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工艺文件或图片作为佐证资料”。
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点第●19条中“环保认证”更正为“环保公告”。
3、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第1条“交货时间:中标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交货。”更正为“中标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交货。”。
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第5条中“接到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通知后,须在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更正为“接到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通知后,须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或在采购人本地授权售后服务”。
更正日期:2021年2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安市市政环卫处
地 址:广安区水电巷19号。
联系方式: 1818183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联系方式:0826-2390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女士
电 话:1818183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