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8月26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A座2楼)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 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8月28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8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
2 | 10.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2025年8月26日14:00(北京时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宁波银行总行大楼A座2楼)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10. 投标和开标地点:定于2025年8月28日9:00(北京时间)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8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
3 | 第五部分 评标标准 |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说明 |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说明 |
技术评审 (技术标投标文件) |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2.11条款 | 技术评审 (技术标投标文件)
|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2.11条款 |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
|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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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3)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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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标中体现投标含税总价的; |
| (4)技术标中体现投标含税总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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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标有“★”指标条款要求有负偏离的; |
| (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标有“★”指标条款要求有负偏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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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
|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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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响应承诺书; | 响应 | (7)技术响应承诺书; | 响应 |
(8)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响应表 | 响应 | (8)商务响应承诺书; | 响应 |
(9)商务响应承诺书; | 响应 | (9)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 若有 |
(10)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书; | 响应 | (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若有 |
(11)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 | 提供 |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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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代理网点明细表;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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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协议供货承诺书; | 响应 |
(1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 若有 |
(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 若有 |
(1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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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均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