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春(赣西)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实训中心)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春(赣西)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实训中心)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州天慧-2022-007-1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春(赣西)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实训中心)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8600.00 元
最高限价:23086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2F000589615 |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春(赣西)实训中心基地建设(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实训中心)项目 | 1 | 批 | 2308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扫描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近六个月内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扫描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购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本项目要求所投产品的中小微企业总占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40%,各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明细表》中标明响应所投产品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的中小微企业总占比少于投标总报价40%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①对所投产品全部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相关声明函证明文件) ②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除规定的可以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产品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2、拟投标供应商须进入江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3、拟投标供应商可在以下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信息: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 (
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赣州天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
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
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
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
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详见“宜春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和“宜春
市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在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及采
购代理机构(
)。 5、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
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发布的 《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6、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
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
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
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928室
联系方式:18107959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天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098号A9栋25、26号
联系方式:15707951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570795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