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计划工期:18个月,现变更为: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7人。
三、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要求,评分标准一栏中,新增评分说明:“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人员应注册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应注册在施工单位。并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非水利专业的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新截图);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更改。
招标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