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保证金: 4.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按下列要求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 4.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人民币¥:60000.00元); 4.3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随机获取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子账号选择开户行 账号: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竟买方登录→点击用户名登录或证书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进入页面→根据已报名需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生成账号”按钮→点击“同意”按钮,进入到生成虚拟子账户的银行信息→生成虚拟子账户成功后,可在页面中查询及。 4.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下载《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