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JK-2021-ZN-QBGKJ 005)
1. 招标条件
因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机电工程施工需要,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机电工程外场监控杆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外场监控杆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沿线(包括钦州市市、合浦县)。
2.2工程范围: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机电工程。
2.3本次招标按招标人划分的设备类别分项招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详见附后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技术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对外场监控杆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性能参数、质量品质、有效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③信誉最低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我公司合格供方再评定中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④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内投标人须在全国高速公路完成过一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350万元)的供货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⑤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双信封密封包装。评标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如封装不符合招标要求,影响评标的,视为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存在较大偏差或者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按双方谈判价格进行调整。
3.5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至少两家),并具备竞争性,或其他原因招标人认为可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招标人可以不重新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根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报名投标:
①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如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可直接电话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②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的供应商,经过资格审查,备案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备案需携带的资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方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相关业绩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报名地点:南宁市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号楼16楼合约成本部1601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已报名且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至南宁市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号楼1601室,劳晓作(电话:0771-2311561)签收,邮寄的投标文件以快递送达且劳晓作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与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不接受超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6.1 商务文件,联系人:劳晓作,联系电话:0771-2311561
6.2 技术文件,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18260929329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