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惠州石化2022年公务车租赁服务 |
| 完工期: | 计划服务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地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为确保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开展车辆租赁工作,以满足惠州石化各部门用车需求。招标人对车辆服务进行采办,根据承租方要求租用的车辆进行湿租(配备司机),以保障承租方个性化用车需求。用车数量预计25辆。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
| 服务内容简介: | 出租方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车辆服务,租车类型为湿租。 1、出租方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车辆服务,租车类型为湿租。为承租方提供生产建设车辆服务,包括车辆租赁、车辆驾驶服务。拟用车辆型号、预估数量、租赁类型、驻车地区等见附件一车辆需求概况表及其说明。车辆服务地域包括但不限于惠州市。 2、预计租赁旧车25辆:其中商务车预计4台(粤B牌照);皮卡车预计18台;越野车预计3台。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有商务车不低于5台,自有越野车不低于5台。证明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述证明文件显示车辆拥有人为投标人。 3、租赁车辆: 3.1、商务车预计4台(粤B牌照),2.0T(含2.0T)以上,3.0以下(含3.0)排量,7座,自动挡,汽油版,右侧电动车门;品牌要求:通用别克牌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同等品牌并且性能配置同等或优于通用别克牌;可以是自有车辆或托管车辆。 3.2、皮卡车预计18台,2.5T以上,3.0以下排量,5座,手动挡,柴油版两驱,敞篷车厢;品牌要求:东风锐骐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同等品牌并且性能配置同等或优于东风锐骐;可以是自有车辆或托管车辆。 3.3、越野车3台,2.0T以上,2.8以下排量,5座,手动挡,柴油版;品牌要求:日产途达或长城哈弗H7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同等品牌并且性能配置同等或优于日产途达或长城哈弗H7。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 3.4、以上所有车辆为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注册登记日起; 3.5、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GPS安装证明、ETC电子不停车计费设备。 3.6、自有车辆证明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述证明文件显示车辆拥有人为投标人;托管车辆指非投标人自有车辆,必须提供车辆托管协议(协议主体应与车辆证件相符。车辆托管协议应至少明确投标人需负责车辆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税费、保险费等。 4、车辆保险: 服务车辆应购买交强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客责任保险及其它相关保险,具体为司乘险/承运人责任险(≥4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商业保险(≥100万元)、不计免赔附加险、无过失险,且保险应在有效期限内。 5、驾驶员: (1)投标人须有不少于31人的驾驶人员队伍(25台车正常配备25名司机,另外增配6名副班司机,以便轮流值守夜班工作,共计31名司机)。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应为自有员工或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A.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和B.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文件,等文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1名驾驶员应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的相应车型执照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专职驾驶员须满足25周岁以上且年龄55周岁以下,驾龄5年及以上,同类车型驾驶经验2年及以上。需提供驾驶证、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提供简历作为驾驶经验的证明文件,驾驶证为驾龄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设立项目经理兼生产车辆调度1人,生产车辆调度岗1人,上述两个岗位共2人,年龄25周岁以上且年龄55周岁以下,应至少有3年湿租车辆租赁项目管理经验。投标人应提供人员:1)简历和劳动合同,和2)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文件,其中简历为上述经验的证明文件。 第6、7条见特殊说明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到2021年11月1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01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01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接“资质要求” 6、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业绩时间)至少具有两项工厂或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合同,每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务车租赁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相应车辆服务合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至少须包含下述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期限、数量、单价和总价,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结算资料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