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9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HTCG-202106-01
2.项目名称: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3.预算金额: 6457200.00元(大写:陆佰肆拾伍万柒仟贰佰圆整)
4.最高限价(如有):6457200.00元(大写:陆佰肆拾伍万柒仟贰佰圆整)
5.采购需求:根据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的管理需求,为更好的推进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切实抓好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的全面监管,开发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包括系统开发、测试、维护。
6.服务要求:
6. 1总体要求
以全省的农村公路名录和电子地图数据为基础,融合公路项目日常管理流程,面向省、市(州)、县、乡镇政府部门以及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设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等多类用户,建设标准一致、流程规范、功能完善的“四好农村路”管理系统平台和移动应用平台,配套建立系统应用的相关规章制度。
6. 2功能要求
管理系统应能够实现电子地图、规划项目库与计划、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建设进度监管、资金管理、质量及验收管理、督查管理、养护管理、搭配移动端APP等主要管理功能,并提供汇总统计、文件管理等其他功能,辅助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和数据汇总查询工作。
6.3性能要求
开发的管理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安全性。
6.4技术服务要求
通过现场服务、远程控制、网络协助、QQ交流群等多种方式对省、市、县各级单位用户提供管理系统的日常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6.5培训要求
6.5.1对使用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针对系统中的全省用户进行系统使用操作培训;并免费提供全套的培训教材。
6.5.2对系统维护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场景系统故障排除等;并免费提供全套的培训教材。
7.合同履行期限:开发服务期,14个月,包括开发期调试期和系统维护期两个阶段,开发调试期共计2个月,系统维护期自系统开发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封底,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或,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如有,需再承诺函中详细列明具体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相关领域(含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8日至 2021 年7 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ggzy.guizhou.gov.cn/);
3.方式:在线公开发售,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补遗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人自己承担;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7月29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1年 7 月 29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 7月8日-2021年7月1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省公路局网站(http://glj.guizhou.gov.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zhou.gov.cn/)上发布。
2.投诉举报
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异议受理电话:0851-85992502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
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922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联系方式:0851-859925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石岭街9号金豪大厦24层E座
联系方式:0851-85502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0851-85502204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具独立法人资格; |
附录2 资格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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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相关领域(含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工程等)高级及以上职称。 |
注: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附录3 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新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封底,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如有,需再承诺函中详细列明具体情况); 4.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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