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21】0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白楼附属楼加固修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一层;发包价为221899元,K值=6%。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物业办公室加固修缮及电气安装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5375元(含暂列金额1076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该项目为修缮加固项目,加固环节完工后,需经第三方鉴定通过后,方可进行剩下装饰施工环节。;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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