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弥渡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
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1、原上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5合同计价方式中(3)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调整:施工中主要材料以初步设计批复单价为基准价,当施工当期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波动幅度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备注:具体主要材料的材料名称及规格在施工合同协议中进行明确”。
现更正为:“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调整:施工中主要材料(砂石料、炸材、水泥、钢材、油料、管材),以初步设计批复单价为基准价,当施工当期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与基准价相比,对波动幅度超过±10%的部分进行调整。
2、同时重新上传修改更新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更新,如各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更新招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3、同时: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保持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补遗!
注:
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②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 人:弥渡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信源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