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系统采购项目
更正(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诸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系统采购项目(编号:浙华元2021-01-07),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补充):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要求 | 分值 |
2 | 企业荣誉 (4分) | 投标人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变更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要求 | 分值 |
2 | 企业荣誉 (4分) | 投标人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体的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国家级每项得2分,省级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二、开标时间:2021年2月22日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开标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5日14: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开标室(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