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采购人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拟实施
炭步镇大文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现就本项目以综合评估的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范围:
炭步镇大文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所涉及占地以及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地下管线拆迁、修复、补偿及政府协调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项目地点位于花都区炭步镇
大文路等路段。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单位踏勘现场,如有需要,各单位自行前往。
2、项目内容:
(1)负责本工程的占地和临时借地工作。
(2)负责本工程占地及临时借地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工作。
(3)负责与本工程占地和临时借地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详见询比文件)。
- 报价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报价,须提供其总公司授予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独家授权委托书。
- 报价响应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承诺函》。
- 报价响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截止时间止,期间签订过至少一项类似借地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具有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工程类的借地、征地、动迁、征拆类的协调服务项目,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签订必须为报价响应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的扫描件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在
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 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履约担保:本询比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生效5日内,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是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如为保证金,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 具体要求见《用户需求书》(详见询比文件)。
1)本次询比采用电子报价方式。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比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询比文件为准。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均已考虑了项目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变更、市场变化、物价上涨、政府主管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母公司所进行的政策性及其它性质的价格调整)、任何加班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风险,报价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做出任何调整。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包含管道全线路占地和借地补偿费用,包括全线管道(定向钻管线及埋设管线、阀门等管道附属设施)的永久借地、临时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全部费用。
- 报价人完成工作自身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人员的动员/复员费、各类工作设备的费用、各项准备工作的费用、差旅费、人员/劳务费、食宿费、办公场所租赁/使用费、交通费、通讯费、安全/建康/环保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各种价差、各种取证费用、各种办公费用、办理完成工作所需的相关的批准与许可的费用、工作协调费、资料使用和购买的费用、成果报告编制和出版费、会议费、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费、各类管理费、各种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其他各种保险的费用、各种风险的费用、价格上涨费用、加班费用、其它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和/或未明确说明的应补偿给报价响应人的其它费用)。
(3)与本采购服务工作相关的各种税费。
(4)包含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的政府协调经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包含发生抢建而导致其他地上附着物增加和其他附着物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该合同总价中,费用不作补偿。
(6)合同总价不包含通信铁塔及设施和10kV及10kV以上电塔的拆除和迁移费用,如有发生,价格另议。
(7)项目定向钻出入钻点作业面、管道预制带,以及项目进场道路等已在永久借地、临时借地面积中统筹考虑,不予单列,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 本项目设有限价,具体见询比文件内容,含6%的增值税;有效响应报价超出限价的,其响应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文件。
- 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本项目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经济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商务占20%、技术占20%、经济占60%。
- 采购人按照规定组建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详见询比文件)。资格和有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评审小组可对2家合格响应人继续评审,若通过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的报价响应人不足2家的,本次询比失败。如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小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小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部分的详细审查评分(详见询比文件),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评审小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除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对通过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经济部分的算术校核。如果报价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报价资格。报价响应人经算数校核后的含税总报价为评审价,当报价响应人的税率不同时,以税前价[税前价=含增值税总报价÷(1+增值税率)]为评审价。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报价响应人”,采购组织请选择“ 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获取询比文件。已注册为“报价响应人”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 16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报价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报价及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为密封状态)。
温馨: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13楼
邮编:5108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7703084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4楼
电话:020-37852032
联系人:刘工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13楼
邮编:5108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7703084
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5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