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费项目
项目概况
万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宏大政采字2021WA01号
项目名称:万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63014 | 万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费项目 | 1 | 项 | 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c.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8:00 至 2021年06月24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
五、开启:
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万安县五云路363号工商银行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出席开标会的省外人员还必须提供近七日内的本人核酸检测报告。 ?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安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万安县河西商务写字楼22楼
联系方式:19169797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万安县芙蓉镇凤凰路影视旅游城11号(靠洗车边后)
联系方式:0796-570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9169797996